1)第二百一十章 打工人_我的世界:原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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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优菈怎么不说话了。”

  “我怎么知道。”

  “你鼓捣鼓捣。”

  “社死了吧。”

  “什么?”

  “可能没能量了。”

  “诶,好吧。”

  见优菈不再出声,烟绯也没有直接走,而是双手负在身后,晃悠着看起林立的壶来,虽然对付黄金蜥蜴的时候她已经来一次了,但是现在壶里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让她不由联想起林立之前说过的丘丘人军团。

  “你的丘丘人呢?”

  烟绯背着手扭头问道。

  “都在另一个岛上。”

  林立指了指海对面,第三个岛离第二个岛比较近,虽然岛屿间都是用锚点移动,但林立总感觉靠的近传送的能快点,然后省出路程的时间,让丘丘人提前上班。

  “哦!那你壶里还蛮大的嘛。”

  跟烟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林立总感觉她似乎有些什么小心思。

  “那什么,以后能不能让我经常跟优菈说说话啊。”

  烟绯祈求着说道,眼中满是期盼。

  “关键是神之眼在我身上,不能离身,你要想经常跟优菈说话,就得跟在我旁边才行。”

  林立很自然的就想到这里,毕竟他玩原神就是为了收集好看的角色,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了现在,而且烟绯的能力也不差嘛,就算他目前来说不怎么需要律师,但烟绯自身也是有着仙兽血脉,实力不差。

  先不管用不用的上,先收下来再说,这就是屯屯鼠的自我修养。

  “可以是可以,反正我现在也是借住在姥姥壶里,不过跟着你的话,还需要天天到璃月接送,那也太麻烦了,而且我也没有一个固定的门面……”

  听出烟绯的担忧,林立笑道:“这个你倒不用担心,我已经让凝光在璃月开设了一个往生堂分堂,专门处理各种怪异事件,就像黄金蜥蜴那次一样,现在正缺人手,你可以待在那里,平时也能接关于法律方面的委托,岂不美哉。”

  烟绯眼前一亮,她之所以没个烟绯事务所之类的,完全是因为嫌太麻烦,毕竟以她的才干,名字就是招牌,法律咨询什么的,也不需要特别开设出一间房子。

  当然,更重要的还是穷,璃月的房价太贵了!烟绯不像是胡桃一样有家产,她的母亲是凡人,父亲是仙人,根本没留下什么积蓄,甚至连房屋都没有,不然她也不会寄宿在萍姥姥壶里了。

  “虽说如此,但是往生堂这个名字,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吧。”

  烟绯一边思绪,一边点头确认自己这个想法。

  “我觉得很合理啊。”

  “哪里合理了?”

  “有怪异事件就容易死人,死人后正好让胡桃去收尸,然后你来解决最后的律法问题,这不是一条龙服务吗?”

  “……”

  烟绯的眼睛逐渐失去高光,等了一会才开口道:“好像是有这么一点道理,但总感觉哪里不对。”

  “问题不大,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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